格隆汇12月1日丨艾伯科技(02708.HK)公布,公司董事会获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黎子明知会,分别由黎子明及益明控股有限公司("益明")所持有约占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0.27%的18万股公司股份及174万股股份(即合共192万股股份)(存放于设有保证金融资的证券交易账户)已于2023年11月30日被强制出售,乃因在发出保证金补缴要求後未获满足。
益明已发行股本由黎子明全资实益拥有,因此,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,黎先生被视为於益明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。
于出售事项前,黎子明及益明于公告日期共同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1.69%,其中益明持有约10.96%,并于上述股本中的股权约为11.69%。于出售事项后股票配资炒股,黎子明及益明于公告日期共同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1.42%,其中益明持有约10.71%,并于上述股本中的股权约为11.42%。